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为无形资产。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法律权利,并且可以用于出资、转让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,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、互换、出资、赠与或者抵押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,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作价入股,合资、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。
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:
一、住宅用地(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)。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。
二、工业用地(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、工业区)。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。
三、教、科、文、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。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。
四、商、娱、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。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。
五、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。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。
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
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,但仅限住宅用地;其他用地如建设用地需要权利人主动申请续期。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,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;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